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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城管模式 推进“数字城管”
(2008-4-15)
    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管理缺位、职能交叉、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等问题却逐渐显现。伴随着这些问题的日益突出,一种新的城市管理模式——数字化城市管理(简称“数字城管”)应运而生。从刚开始在个别城市中的试点运行到目前在诸多城市中推广应用,“数字城管”也由最初的一个设想,不断走向成熟完善,成为城市管理工作中一个新的亮点和突破点。那么究竟什么是“数字城管”?它的基本运行模式是什么呢?
    一、“数字城管”的基本运行模式
    “数字城管”,是以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为基础,构建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基础应用平台,形成信息实时收集、问题实时解决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流程。其基本运行模式主要包括城市管理部(事)件的划分确定、信息采集网络的建立、工作任务的派遣处置和系统的综合评价等环节。以上海市卢湾区为例,其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了以下七个内容:一是实行“万米单元网格管理”。以居委会为基本单位,将全区7.5平方公里分割为439个单元网格,每个网格单元面积控制在1万平方米左右,由31位网格监督员负责每天巡视。二是进行城市部(事)件分类管理。将城市管理部件分为7大类64种,建立数据库,赋予每个部件代码,标注在相应的万米单元网格图中。三是运用“城管通”进行信息采集。由监督员将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进行发送。四是建立“一个平台、两个轴心”的城市管理体制,即建立统一的卢湾区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五是创新城市管理流程。包括7个环节: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综合评价、核实结案和处理反馈。六是建立评价体系。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工作进行实时评价,其中对各管理职能部门处理案件情况的评价作为政府考核部门业绩的依据。七是实现数字化管理平台与“12319”受理系统的联动。使接受市民投诉的被动发现问题与网格化管理主动查找问题相结合。
    从卢湾区运作模式来看,“数字城管”体系无疑是一个比较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前期工作中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但一旦投入使用,其所发挥的成效十分明显,具有很深远的现实意义,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多个城市的实践均证明了这一点。那么,实施“数字城管”,它的现实意义有哪些呢?
    二、实施“数字城管”的现实意义
    1、实施“数字城管”可以整合行政资源,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牵涉到政府各个部门、社会各个领域。实施“数字城管”可以有效落实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网格区域四个层次的责任,并且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职能统一整合起来,形成一支新的城市管理组织力量,共同履行城市管理、维护安全等职责,为市民提供快速、优质服务。
    2、实施“数字城管”可以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数字城管”通 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城市的管理体制进行深刻变革,使城市管理从粗放转向了精确,从开环转向了闭环,从静态转向了动态,从分散转向了综合。它建立和实施了以群众广泛参与为特征的新的监督和评价体系,分设城市管理监督和指挥体系,建立了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指挥、处理、反馈机制,从而促进了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的互联、政府行政职能与社会自治功能的互动、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公众自律的互补,初步形成了加强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
    3、实施“数字城管”可以密切党群关系,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城市管理一直是社会管理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实施“数字城管”的新模式,使城市管理监督员进入了社区,与群众实现了“零距离”接触,居民身边的“琐事”通过监督员这个纽带及时成为政府案头的大事,使问题得到迅速解决,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同时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开通,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了市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和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4、实施“数字城管”可以规范城市管理体系,促进城市管理标准化。在实施“数字城管”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城市管理的标准规范,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涉及的单元网格划分及编码规划,城市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规划、地理编码等产品标准和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等,这些标准规范的建立克服了传统城市管理模式的缺点,为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提供了依据。
综上所述,实施“数字城管”是城市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城市管理走向现代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目前,我省杭州、嘉兴等地已率先实施了“数字城管”,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也已经将这一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将其作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来抓。那么,我市的“数字城管”究竟该如何抓?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呢?
    三、我市实施“数字城管”的几点思考
    我市本岛“数字城管”最终的覆盖范围为城市建成区32.58平方公里,其中定海17.47平方公里,普陀9.87平方公里,新城5.24平方公里。在现阶段全面覆盖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可以首先以新城为试点,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在新城实施“数字城管”,必须建立好以下几个平台:
    1、两个中心:即城市管理信息监督中心和信息指挥中心(以下分别简称信息中心、指挥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发现和收集城市管理问题,根据管理对象的责任部门明确与否直接派发任务和向指挥中心转发,并完成处置信息接收、复核、销案归档、统计汇总等整个流程的运转维护工作,同时监督信息采集员的工作履行情况。指挥中心负责承接信息中心转入案件的协调处理、下达指令和督查工作。
    2、一张网络:组建城市管理日常信息采集网络。具体采用市场化运作、招投标方式,配置一支专门的城市日常管理信息采集员队伍。按照“定人、定岗、定区域、定时间”的要求,明确各自的监督巡查区域及工作职责,以便能及时掌握城市日常管理动态,及时上报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一套流程:建立数字化城管工作新流程。根据新城管理实际情况,建立“信息采集传输——任务案卷建立——任务调度派遣(自动、人工)——任务案件处置——处理情况反馈——现场核实结案——系统综合评价”等七个环节的数字化城管新体系。
    以上三个平台是实施“数字城管”所具备的基本条件。推行“数字城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要真正实施运作,还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组建工作机构。市政府成立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领导小组,由市长或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属有关部门及两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委,具体负责数字化城管的组织实施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以嘉兴模式为鉴,预测前期投入需要300多万元。此后的日常维护运行费约为10万元/年,数据通道费6万元/年,人员工资报酬(40人)需要120万元/年。这笔资金必须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才能确保“数字城管”正常运行。
    3、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制订和完善信息采集员工作规范和监督考核员制度、城市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制、城市管理问题处置评价考核制度,及数字化城市管理推进责任分工,城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会议制度以及人员培训、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相关配套制度。
    4、加强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组织各新闻单位加大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宣传,努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环境,提高全社会的城市文明意识。
 
 
(来源:转载自舟山信息港网 作者:李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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