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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春节期间在机关各级青年文明号中开展“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的通知
(2008-3-19)
 

机关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投身和谐苏州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团中央关于新春帮困救助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团结带领机关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为困难青少年送温暖、献爱心,以实际行动展现青年文明号的精神风貌和道德风尚,市级机关团工委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机关各级青年文明号“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1月中旬~2月底

二、活动安排:

机关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要抓住节日期间的有利契机,做好与困难青少年的结对帮扶工作,与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示范行动和日常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困难青少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帮困活动。机关各级团干部和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要示范带头,深入基层,确定重点帮扶对象,细化具体帮扶内容,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进城务工困难青年、城市社区困难青少年等群体的结对帮扶工作。

机关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要统一填写《苏州市市级机关各级青年文明号“服务青少年月”活动情况登记表》(附后),并于2008年2月25日前报至市级机关团工委(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0515室,邮编:215004,联系人:朱磊,联系电话/传真:68610515,E-mail:lzhu@jggw.suzhou.gov.cn)。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形成合力。机关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要从履行职能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服务青少年特别是困难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市级机关团工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推进“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的强大合力。
   
 2.多办实事,务求实效。机关团干部和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要示范带头,抓好落实。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突出服务。机关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服务意识,培养奉献精神,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件要主动进行宣传报道,树立青年文明号良好的社会形象。

                 

附件:《苏州市市级机关各级青年文明号“服务青少年月”活动情况登记表》

 

 

附件

苏州市市级机关
各级青年文明号“服务青少年月”活动情况登记表

青年文明号集体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对象及人数

 

服务内容

 

资助金额(价值)

 

备注

 

备注:请于2008年2月25日前报至市级机关团工委(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0515室,邮编:215004,联系人:朱磊,联系电话/传真:68610515,E-mail:lzhu@jggw.suzhou.gov.cn)。

 
(caoyun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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